十條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日前,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發布《促進2023年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十條措施》,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
福建明確,各地要嚴格履行畢業生就業工作屬地責任,嚴格落實“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部署,靠前推動落實,確保完成本地本校畢業生就業目標任務。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給予3個月的崗位補貼。
福建要求,落實國有企業一次性增人增資政策,確保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人數超過上一年度。實施城鄉社區就業計劃,原則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全部面向高校畢業生開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崗位數量超過上一年度。發揮高新區、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的引領作用,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各地應結合需求,以有效簽約為目標,開展形式多樣的線上線下招聘服務。落實“書記市長送崗留才進校園”活動成果,9月底前,各設區市每周至少舉辦1次專業性招聘活動、每月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招聘活動,各縣(市、區)要定期組織小型專場招聘活動。各高校要在6月份至少舉辦1次校級綜合招聘活動,各二級院(系)至少舉辦1次小型化、專業化招聘活動。
鼓勵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常態化參與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支持各地建設一批創業導師工作站,通過線上線下結合、跨區域協同等方式,為畢業生等青年集中推薦優質就業崗位和多樣化就業服務。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要加快推行電子化審批,實行全程線上辦理,進一步提升政策可及性和申領便利度。
在保障托底方面,福建提出,開展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技能提升行動,組織開展針對性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對畢業時暫未落實就業,繼續在學校所在地求職或參加技能培訓的畢業生,鼓勵所在高校提供免費住宿至8月底。各地應創造條件,做好就業宣傳引導,為有意愿來閩就業和省內跨市縣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短期免費住宿或發放住宿補貼。實行戶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負責人“雙向包干制”,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身體殘疾、長期失業以及享受“雨露計劃”補助的畢業生予以重點就業幫扶,每半個月通報相關進展情況,確保有就業意愿的困難畢業生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