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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帶式起重機的檢查規定和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时间:2021-04-10 作者:山東騰飛吊裝工程有限公司【原创】 阅读 履帶式起重機檢查規定: 1.起重機的主要工作性能應達到其額定性能。 2.各操作桿的回位應正確,動作應靈活。 3.回轉機構各部分的間隙應適當調整,回轉時不應出現明顯的晃動或抖動,并具有滑移的特性,行走時轉臺應能鎖住。 4.行走鏈不應偏磨、損壞;上履帶的撓度應在40~60mm范圍內。 5.起重機前進或后退20米的軌跡偏差的行駛跑偏量不得大于25cm。 6.在車窗關閉狀態下,司機室駕駛員耳旁噪聲不能超過85dB(A)。 7.操作時應輕便,行走轉向應靈活。 8.吊車上安裝的重限器、力矩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其工作應可靠有效。 9.安全設備檢查規則: 1)液壓系統應有防超載、防液壓沖擊的安全保護裝置,安全溢流閥的調節壓力不得超過系統額定工作壓力的110%,液壓泵的調節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工作壓力; 2)在液壓系統中,限制負載下降速度的平衡閥、工作機構下降的平穩與微動下降的平穩應可靠有效; 3)各液壓閥內部和外部均無泄漏,工作可靠有效; 4)所有暴露的傳動部件都應該有保護罩,并且固定牢固;制動裝置上應該有防雨罩; 5)起重機應安裝幅度限制裝置,防止吊臂后傾,且工作可靠有效; 6)起重機應配備讀數清晰的幅度(角度)指示裝置。 履帶式起重機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 1.超載 2.回轉速度過快 3.變幅,伸縮臂操作程序錯誤,在起吊滿載時,只能收回起吊臂(從大到小,從長到短),不能伸臂或落臂,否則就會翻倒。 4.支腿不均勻下陷是發生此類事故的根本原因,造成支腿不均勻下陷的原因有支腿不在同一水平面,與之接觸的地面軟硬不一。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支腿下陷: (1)支撐腿必須支撐在平坦和牢固的地面上,通常應使用墊板。 (2)為防止滑坡,支腿不能靠近挖方地基支撐。 (3)支架不能支撐在各種物體上(地下管道,地下工程的入口和出口),防止坍塌。 本公司技術力量雄厚,人員配備齊全,有專業的起重技師,吊裝司機70多人,可承接各類風電場的安裝維修工程,承接路橋吊裝,廠房車間構件吊裝,鋼結構吊裝,大件設備運輸,就位安裝等各類大型吊裝工程及不能使用吊車的大型設備的安裝就位。 上一篇起重機技術發展趨勢下一篇大型吊裝設備如何安全運輸 |